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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栏

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组织:

根据民盟中央《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2013〕159号)文件精神,按照民盟中央和民盟省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民盟四平市委研究决定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各基层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实施,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为保证活动扎实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提高全体盟员将学习成果与推进四平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能力,为四平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学习宣讲文件,领会讲话精神。

各基层组织要组织盟员学习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点学习全会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努力学深学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

(二)抓住精神实质,强化贯彻措施。

各基层组织要把贯彻落实中共会议和习总书记讲话精神与推进自身工作发展结合起来、与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在提高自身政治修养的同时,努力投身于四平发展建设的事业中去,深入基层到群众中去。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在参政议政、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作用。

(三)开展征文活动。

  撰写要求如下: 

  1.征文必须原创,要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不同领域的发展实际,自拟题目撰写。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民主同盟的历史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要求。

  3.文章要结构合理,论述精当,史实准确,材料翔实,语言流畅,文风清新,符合理论、学术研究文章的规范。

4.每个支部至少提交1篇论文,字数控制在2000-2500字以内。格式要求:征文题目(小二号黑体居中)、作者与作者单位(四号楷体居中)、内容提要与关键词(小四楷体)、一级标题(小四黑体)、二级标题(小四楷体加粗)、正文(小四仿宋)、注释与主要参考文献(页尾注、五号楷体),用A4纸格式排版,行距1.5。

6.盟市委将择优在《四平盟讯》和盟市委网站上刊载征文。


附件:民盟吉林省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



                                  民盟四平市委

                                2014年2月8日









民盟吉林省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

根据民盟中央[2013]159号文件,即《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民盟中央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盟省委决定,今后一段时期在全省各级盟组织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为了扎实有序推进活动的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活动目的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以全省各级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代表人士为重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广大盟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明确参政党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准确把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不断凝聚深化改革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大力量。

二、学习内容

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当前要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充分利用丰富的盟史资源,宣传民盟老一辈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同时,结合我省盟务工作实际,围绕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不断创新学习实践活动的思路、方式和载体,增强广大盟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统一认识、坚定信念、鼓舞士气、凝聚力量,不断巩固政治交接成果和多党合作思想政治基础,推动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实施方法

(一)动员准备环节

重点是通过调查分析,了解广大盟员的思想动态及自身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1.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要通过举办讲座、培训、座谈等各种形式,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大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共领导人论多党合作的重要文献、多党合作的重要文件及领导讲话。

2.以史为鉴,以史育人。

号召盟员认真学习盟史、盟章以及民盟领导及代表性人士谈多党合作的文章,反映民盟老一辈亲身参与多党合作实践的回忆文章,新时期民盟的代表性人士的先进事迹。

3.形成宣传交流机制。

利用网站、盟讯、信息平台、编撰工作简报等,及时报道学习实践活动的最新内容和动态。加强与盟中央以及各级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及时发布信息、总结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二)学习教育环节

坚持以人为本,探索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教育方式,使思想政治工作与多党合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要学习借鉴中国共产党开展的群众路线学习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力求使学习实践活动不流于形式,起到深入人心、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的作用,达到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和代表性人士思想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的目的。

1.学习实践活动要与参政党理论建设相结合。

理论的清醒决定了政治的坚定。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邀请党校、社院以及大学和社科界的党建专家和理论工作者到各级盟组织机关、盟员集中的大学、科研院所的委员会讲学;同时,要积极选送领导班子成员、后备干部、代表性人士和盟务工作骨干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院进修学习。通过学习,要达到统一认识,解疑释惑,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目的;以此为契机,提升参政党理论研究工作水平,探索思想建设长效机制。

2.学习实践活动要与参政党能力建设相结合。

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信念,提高在全面深化改革新的历史起点上履行参政党职能的能力,激发广大盟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建功立业的荣誉与使命感。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要加强正面引导,宣传多党合作的大好形势,及时报道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带动示范作用,充分展示广大盟员认真履行职责、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的良好形象。

3.学习实践活动要与组织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治交接相结合。

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决定着民盟事业的未来,要把学习实践活动贯穿于组织建设的各个环节,引导广大盟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采取短期培训与日常教育相结合、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与盟员骨干培训班、新盟员培训班相结合的方式,把好入口关,选准苗子,重点培养,及时推荐,促进多党合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总结提高环节

要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善于发现问题,特别是要找出自身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带有普遍和共性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方案,推动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巩固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要定期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报送学习实践活动的理论研究成果、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全省各级盟组织班子成员要带头撰写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心得体会的文章,为广大盟员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指明方向,交流经验,带个好头。在适当时机召开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表彰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四、组织实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全省民盟各级组织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此项活动摆上重要位置。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参与、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实践。

为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保障,盟省委成立以盟省委主委杨安娣为组长,副主委杨金顺、谢京江、何宛英、杨建东、孙丰月、关今、陈光、刘宝为组员的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各级盟组织主要领导作为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严格按照方法步骤和内容开展活动,确保不走过场。

3.实现目标,落实要求。

全省各级盟组织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围绕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这一关键环节,探索规律和经验,创新载体和抓手,形成实效和实绩,充分发挥参政党的作用,把广大盟员的智慧和力量汇聚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事业中来。

民盟吉林省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及主要职责

为了加强对全省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保障,决定成立民盟吉林省委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盟省委宣传部)。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杨安娣

组员:

杨金顺     谢京江     何宛英     杨建东

孙丰月     关  今     陈  光     刘  宝


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高  尚

组员:

朱莉萍     田  阔     李喜昌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安排部署全省学习实践活动,决定相关重大事项;

2.指导检查各地学习实践活动部署和措施落实情况并提出要求;

3.听取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4.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总结。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起草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做好相关文件准备工作;

2.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建议;

3.负责学习实践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及编印简报;

4.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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